全国服务热线 18248888498

一般纳税人新条件

发布:2017-06-04 23:23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一般纳税人Zui新条件

一般纳税人办理条件

1.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、批发、零售或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,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; 

2.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、

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,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,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核算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(注: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,实行期限为3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)。

 

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标准

1.增值税纳税人,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,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。 

2.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。

需符合以下条件: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;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核算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。

海金题财务咨询有限公司,是由上海财政局批准的工商代理代理咨询服务公司。专业代理上海各区公司注册、代理记账、商标注册、专利申请,自贸区、徐汇、金山、奉贤、浦东、嘉定、普陀、宝山、虹口等各区域均可办理,可提供注册地址。
上海公司注册 食品公司注册 金题财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财税服务! 

 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上海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夏宁路818弄70号1645室
  • 邮编:200000
  • 电话:13951100400
  • 经理:李小姐
  • 手机:18248888498
  • QQ:1031152967
  • Email:jintish@126.com
产品分类